您好,欢迎进入考试在线!

2021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办理时间汇总!

发表时间:2021-07-26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一、登陆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2.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官网登陆,二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二、免考流程

1.网上注册:未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

2.提交申请: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学历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无法继续完成免考申请。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需要特别注意,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请考生确保本人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

3. 各市现场确认及初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免考所依据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递交材料进行比对并签字,确保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的真实性后材料原件交考生带回,留存材料复印件并上报省招考办。各市、区招考办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要告知考生并予以退回。对于同一考生既有通过审核的课程又有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课程,市、区招考办在告知考生的情况下可对于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课程进行删除,如考生不同意删除,则标注原因给出不通过的审核意见。网上申请时免考材料验证失败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如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各市、区招考办要通过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网站或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一步核查,确保证书信息真实性后添加证明材料信息及照片,给出审核意见。

4.网上支付: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5.最终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上报材料以及各市初审结果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

6.结果反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通知书。

三、办理时间

1.考生网上注册、申请免考时间:2021年8月20日9时—8月24日17时。

2.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各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2021年8月25日—8月30日。

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月8日。

3.考生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8月25日9时—8月31日17时。

4.全省复审工作时间:2021年9月10日—9月19日。

5.审核结果反馈时间:2021年9月22日9时—9月28日17时。

版权所有:考试在线 © 2010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